理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9-03-01 浏览次数:1142
 

 

计算机房是教学、科研、实训的重要场所。为规范全院计算机机房的统一管理,使机房成为提高学生思想素质、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的重要阵地,特制定如下理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。

1、计算机房作为学院的实践性教学场所,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实训室的安全、防火等规章制度,为学生提供安全、和谐、稳定、高效的教学环境。

2、学生最好能够穿干净鞋套进入机房。进入机房后,应服从机房管理员的安排。不得在机房内喧哗、打闹,确保机房安静。

3、不得将任何食品带入机房,严禁在机房内吃东西和乱丢杂物,确保机房清洁卫生。

4、在机房上网,应严格遵守各级公安部门和我院网络中心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。严禁任何人利用计算机观看、传播、拷贝、制作淫秽、反动、迷信等不健康内容。

5、不得在机房内私接乱拉电源,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,机房内禁用明火。

6、未经允许,上机者不准私自携带磁盘进入机房,严防计算机病毒进入机房。如确需使用自带磁盘,必须事先交给机房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,方可操作;携带U盘、软盘上机时,要注意杀毒,杀毒软件自动找到病毒时,可能会将文件连病毒一起删掉。

7、除周末和双休日外,严禁上网聊天和在计算机上玩游戏。对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劝阻、批评教育、勒令退场、罚款、通报批评等处理。

8、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,不准破坏性操作,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,不准删除系统文件。发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。

9、必须爱护机房设备,不得私自拆卸、搬移设备或私自借出机房物品。

10、机房开放期间,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~2人。机房管理人员职责为:

(1)查看进机房上机者的学生证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,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机房。在未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前,有权拒绝参观、采访者进入机房,以维持学校教学科研正常秩序。

(2)进行巡查督促上机者严格遵守机房有关规章制度。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者及时进行处理。

(3)登记并处理计算机临时出现的故障,参与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工作。

(4)安排人员定期打扫卫生。

11、机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上述职责。 

12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理学院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