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学院2025-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5-11-11 浏览次数:41
 

 

理学院2025-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
 

为切实做好理学院2025-2026学年本科生(以下简称学生)转专业工作,依据《常州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常工政〔20258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〔202515号)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转专业工作小组
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如下:

  长:陈荣军

副组长:万志龙 郦江妍

  员:李   邓淋方  王钦霞          陈晓盈

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全院转专业工作,各系主任牵头负责本系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
二、转专业实施方案

1.转入和转出名额

理学院2023级和2024级不接收学生转入。2025级转入计划以教务处发文为准,各专业转出学生名额不设上限。

2.转入和转出条件

1)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本院学生均可在第十三周周一至周五(1124日~1128日)向理学院提出转出申请;

2)转入条件及程序:按《理学院2025-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执行。

三、转专业工作日程

1.计划制定

第九周周二1028日前,数学系、统计系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系分别召开教师委员会,研究拟接收学生计划数并上报理学院。

2.方案及计划上报

第九周周五1031日前,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接收专业计划数、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,上报学校教务处。

3.申请材料接收

第十三周周一至周五(1124日~1128日),理学院办公室接收和汇总本院学生个人申请转出专业材料。

4.转出申请材料审核

2025121日~2025125日,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,第十四周周五(125日)前把《理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》上报教务处。

5.选拔考核和录取

1) 申请转入一年级的学生选拔考核以学校初试+理学院面试的方式进行,学校初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,面试环节由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。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学生转专业总成绩的50%

2) 理学院复试的时间暂定为第十七周周日(1228日,上午9:00),地点为天枢楼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3 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,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《理学院2025-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,组织实施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。所有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提交完整的《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》。

4) 理学院依据本学院选拔考核实施方案,在不超过接收转专业计划数内择优录取。召开转专业工作小组及党政联席会议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
5)结果上报

第十八周的周五(12日)前,理学院办公室负责向教务处报送《常州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》、拟同意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. 请申请转入学生随时关注理学院网站,未按时参加学院组织考核者,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
2. 本细则如与学校教务处文件冲突,以教务处文件为准。请拟转入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。

附件: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复试和录取情况说明

 

理学院

20251023

 

 

 

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复试和录取情况说明

一、复试

申请转入学生须参加理学院复试考核。复试考核为面试考核,转入一年级的学生总成绩由学校初试成绩和学院面试考核成绩组成。其中,初试成绩占50分,面试考核成绩占50分,总分100分。

(一)面试考核

面试考核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,面试成绩总分50分,面试时间约10-15分钟。出席面试考核的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,学生面试成绩为出席面试的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。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潜力、专业兴趣、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。

1.面试流程

1)面试小组组长介绍面试要求;

2)抽签决定面试次序;

3)根据要求进行面试;

4)面试成绩评定。

2.面试内容

1)自我介绍

介绍个人基本信息、特长及获得的荣誉等,其中特长及获得的荣誉应在高中及以后阶段获得,且与申请专业相关,主要包括各类奖励证书、资格证书、论文、专利等。

2)转专业理由及对转入专业认识

结合个人专业兴趣、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,陈述个人转专业理由。

3)知识、能力、素质考察

由面试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通过现场提问,对学生进行知识、能力及素质的评判。

二、录取

坚持“尊重学生自愿、发挥学生特长、同等条件下考核成绩高及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”的原则,在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前提下,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及低顺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(若总成绩相同填报A志愿且面试成绩靠前者优先录取)。

对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,在参加考核的基础上,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理学院联系人:陈晓盈,联系电话:0519-88510403